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强奸未遂致人死亡

强奸未遂致人死亡

强奸未遂致人死亡

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多数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而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强奸致人死亡怎么定罪

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

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强奸致人死亡的应当定强奸罪,致人死亡只是一个加重结果,只是加重对犯罪人的处罚,不影响定性。但是,如果行为人实施强奸后,又故意杀害被害人,则应当强奸和杀人数罪并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y70p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