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建筑业企业改制 法律 关注:3.07W次 建筑业小微企业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由30万提升至5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标签: 改制 公司变更 公司经营 企业 民营 建筑业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y4wl0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