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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保所会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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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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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死了赔多少?会如何赔偿?

我们都知道,随着社会体制的完善,公民享有的福利越来越好,种类也越来越多,但这里小编想问有谁知道当公民在退休后,因疾病去世,该公民还会享有国家的福利么?这时候我们就引申出一个问题,社保死了赔多少钱?以及如何赔偿呢?


  一、社保赔偿的规定

社保工伤赔偿有哪些规定,新《社会保险法》中对于工伤赔偿有哪些规定?哪些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哪些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根据社保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二、情节严重的规定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关于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1.工伤医疗康复类待遇

2.辅助器具配置待遇,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矫形器、义肢、义眼、义齿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三、其他保险的赔偿内容

工伤保险基金需要负担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又称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对该类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关于伤残津贴和医疗保险的关系,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所以,当退休职工退休后,在享有退休金带来的福利以外,如果遭遇疾病或其他意外伤害,公民是可以领取相应的社会抚慰金的,这也就回答了我们开头提出的问题,社保死了赔多少钱以及如何赔偿,只不过需要按照上述所说提供相应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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