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合同法趁人之危

合同法趁人之危

合同法趁人之危
请问无效合同趁人之危怎么处理啊?
你好,以下就是无效合同趁人之危的解决方法:《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wd95j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