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政府采购合同违约金

政府采购合同违约金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政府采购合同违约金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采购合同违约金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是没有损失的情况,违约金一般不超过总价款。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vlyw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