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特别自首成立要求有什么

特别自首成立要求有什么

特别自首成立要求有什么
特别自首成立要求有什么
一、特别自首成立要求是: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二、可以认定为自首的行为有: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三、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vevvg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