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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式政府采购合同

简单式政府采购合同

简单式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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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知道简单式政府采购合同具体要求和内容类型。

你好,政府采购合同是指采购人与供应商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其杂授予合同后的法律文本.
民事合同行为 适用于合同法
政府采购合同的种类繁多,可以根据交易的性质和方式不同,大体可以分成以下三类:(1)供货合同,适用于货物政府采购,此类合同相对较为简单,(2)工程承包合同,适用于工程政府采购,相对来说,这些合同较为复杂,各方面的规定和条款也比较多;(3)服务合同,适用于服务政府采购,这类合同的具体要求较多,且难以形成规范统一的格式,也属于较为复杂的合同类型。
简单式政府采购合同柯参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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