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 法律 关注:5.11K次 请问一下现在这个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怎么样的呢?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抵押人是提供特定房地产作为抵押物担保债权实现的债务人本身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抵押权人是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主张就拍卖该房地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标签: 南京市 合同 抵押 合同事务 房地产 合同订立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o36zy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