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 法律 关注:5.16K次 非法行医行政处罚第五十一条第一项是什么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的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标签: 工资福利 交通 第五十一条 劳动纠纷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n0kgo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