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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效不能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未生效不能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未生效不能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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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约定的日期届满,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是严重违背合同承诺的行为,会给合同对方带来损失,必须要承担其应得的法律后果,包括: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守约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四)在双务合同中,合同一方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后,不得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
即使合同对方当事人有先履行义务时,其仍然有权拒绝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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