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屋屋租赁合同登记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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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屋屋租赁合同纠纷
根据最高院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根据此条规定,你所描述的情况房东的请求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jdv4r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