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产假时间 法律 关注:1.92W次 北京市二胎产假您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98天产假并不包括晚育应增加的假期。女职工晚育应当增加的假期由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条例》中具体规定。 标签: 北京市 结婚 时间 产假 婚姻家庭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g3l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