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审判期间算羁押吗

审判期间算羁押吗

审判期间算羁押吗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羁押期间死亡要审判吗

羁押期间死亡一般需要审判。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27条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evv0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