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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 江苏

双重劳动关系 江苏

江苏 双重劳动关系
双重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如果新用人单位招用了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造成原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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