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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的保证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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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合同和连带保证合同

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1、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为连带保证,如有约定或约定在债务人不能还清债务时偿还为一般保证2、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不可单独找一般保证人,只有通过诉讼或仲裁后不能清偿的才可以向一般保证人请求;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在债务到期后,可以债务人或连带保证人请求偿还,也可以同进请求3、其他区别,在此不多说,以上为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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