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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有什么区别

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有什么区别

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有什么区别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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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诉讼时效计算,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时效的区别

一、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3、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不应予以支持;4、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5、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6、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二、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的区别1、保证是分一般保证跟连带保证的。一般保证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就进入保证合同诉讼时效;连带保证要在保证期届满前对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起计算诉讼时效。2、债权人依据保证合同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为普通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但按保证责任的不同,起算日也不同。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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