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般伤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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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般伤害待遇有哪些补偿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3、辅助器具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4、停工留薪期工资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5、护理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生活护理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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