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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土地使用税

东莞土地使用税

东莞土地使用税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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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关于东莞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的分层标准,此次土地使用税调整,根据各镇(街)的经济发展情况及土地收益级差,把东莞土地级别划分为5个等级,并分为工业用地、非工业用地两大类。税额标准从最高的12元/㎡·年到2.5元/㎡·年不等。

  其中城区(包括莞城、东城、万江、南城)、虎门、长安、塘厦、常平、松山湖的土地税收标准最高,非工业用地达到12元/㎡·年。

  此外,对81个欠发达村实行优惠扶持政策,对欠发达村集体拥有的土地等级定为第五级,执行较低的税额标准,只有2.5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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