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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

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

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

直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2000年颁布了《招标投标法》。新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提速,招投标市场也在这番工程建设浪潮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此同时,招投标实践中的问题也不断涌现,其中招投标纠纷的救济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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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具体都有什么?

1、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转账方式无息返还。供应商应开具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往来款收据,经我中心审核后交北仑建行投标保证金窗口办理退款手续。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凭采购合同、供应商开具的往来款收据,到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供应商开具的往来款收据无息退还。供应商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
3、由于全国各地税务局对收款收据的使用还没有统一,有些企业无法提供税务局监制的收款收据,供应商则须提供情况说明,再附一张加盖公章的普通收款收据,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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