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法律 关注:2.23W次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3号),两年内阶段性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标签: 天津 劳动保障 养老保险 缴费 劳动纠纷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8z8or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