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法律 关注:1.57W次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附录: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标签: 待孕 工资福利 劳动纠纷 劳动 已婚 禁忌 女职工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8xnlr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