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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诉讼费收费标准

吉林省诉讼费收费标准

吉林省诉讼费收费标准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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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律师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按差额定率累进的方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
诉讼标的额 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含1万元) 800元/件
1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 4%;
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 3%;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2%;
100万元至500万(含500万元) 1%;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5%;
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25%;
5000万元以上部分 双方协商
上述收费标准可上浮30%,下浮不限。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三)二审案件分别按照一审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费,但在上阶段曾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减半收费。
(四)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经双方协商实行风险代理的,最高收费额不得高于委托人实际获得财产利益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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