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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社保补缴

吉林省吉林市社保补缴

吉林省吉林市社保补缴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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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社保补缴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补缴材料

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密封人事档案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非本市农业户籍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

补缴条件

1、未按规定预缴和在申报期内未及时办理基数核定及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市社保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2、对因单位欠费原因导致未按期办理退休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养老金核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3、2015年当年达到法定退休或享受待遇年龄的人员,需及时至市社保局补缴保费。

吉林社保”原政策”补缴欠费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社保断缴,是否必须补缴?不一定。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补缴时效编辑根据《社会保险法》 [1]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所需材料编辑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吉林市丰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社保补缴,是因为某些原因,导致社保的缴纳中断,这样的情况下应该及时办理补缴,我们知道,社保是保障我们的生活的,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所以只要出现社保断缴等情况,就应该及时的办理补缴。这个一般都是自己自愿的,不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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