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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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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最终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最终版

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业主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能否也对此进行登记,由国土资源部起草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重要配套规范性文件即《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包括道路、绿地以及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可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 实施细则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 实施细则已从201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中文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1X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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