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第二期公租房 法律 关注:2.37W次 定金 首付 第二期房款先预付一部分定金,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天或之后某一天,支付首期付款(首付多少可任意约定),同时约定第二期房款的支付时间,第二期房款以买房人自有资金支付。优点:首付可以自由约定,但一般出售方仍然要求不低于三成。将房款分期支付,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买方的风险。缺点:全部以自有资金付款,对自有资金要求较高。 标签: 房产纠纷 徐州 租房 房屋租赁 第二期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7r5xy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