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简述我国三大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

简述我国三大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

简述我国三大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所列举的界定工伤的各种情形, 与世界各主要国家如日、德等是基本一致的。以德国为例, 根据《中德劳动立法合作项目成果概览1993-1996》, 德国工伤保险的范围有三大类

1、工业事故: 工业事故是指被保险人所遭受的与被保险的活动相联系的事故。它具体可以理解为是雇员在工作期间或公司派遣其外出工作期间以及公司组织旅游等集体活动期间所发生的事故。包括(1)与公司工作相关的安全保障、运输、维修、装卸设备仪器而产生的事故; (2)每月一次去银行领取工资(工资已被雇主转至银行)而发生的事故; (3)公司组织的运动会(运动会主要不是以竞争为目的)上发生的事故; (4)在由公司组织的聚会和短期旅行间所发生的事故。


2、上下班交通事故: 上下班交通事故是指发生于上下班直接道路上或必须绕道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包括(1)上下班交通事故; (2)上下班接送小孩途中所发生的事故(排除工作期间); (3)同他人共搭车上下班而绕道, 在这期间所发生的事故; (4)为更快到达工作单位而绕道(较正常更远的路线), 在这期间所发生的事故; (5)因修路等原因交通改道, 在这期间发生的事故。


3、职业病。构成工伤保险中所认定的职业病要同时具备: (1)该种疾病是由劳动岗位因素所引起的; (2)从事该劳动岗位的人群得此病的比例高于其他一般人; (3)该种疾病要被列入联邦政府的职业病名录之中。


4、工伤保险的排除情况; 第一, 故意的行为; 第二, 主要原因在于醉酒而产生的事故; 第三, 私人行为。


很明显, 我国沿袭了德国关于工伤认定的立法模式。德国立法中所列举的工伤事项, 与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稍有不同, 但与《工伤保险条例》所体现的立法意旨却是完全一致的, 因此, 参考这些不同点, 对于判断那些《工伤保险条例》未列举的工伤事项, 是有益处的。


另外, 需要明确的是, 《工伤保险条例》排除工伤的情形中, 包含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工伤赔偿之所以适用于无过错责任主要原因在于劳动者相对于客观存在的相对弱势,因此在受到工伤事故时,法律更偏向保护地位稍弱的一方。如果您本身对工伤还有其他问题,可以进行留言咨询。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6x8ky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