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不动产登记局 法律 关注:8K次 在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如何登记?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标签: 不动产 房屋买卖 江宁区 登记 房产纠纷 南京市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61prk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