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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提交的资料

工伤鉴定提交的资料

工伤鉴定提交的资料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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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受伤情况等基本情况,一式两份;


(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病历复印件),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可在省社保局网站查询申请职工近期缴费记录,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五)用人单位的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场所、受伤职工、受伤经过、伤情诊断、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等基本内容;导致重伤或死亡的伤害事故,应同时出具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属机动车事故的需同时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属暴力、刑事等伤害事故,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材料;如果符合视同工伤情形条件第三条的,另外要求出具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的验证报告;


如果劳动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或者在工作期间受伤,一般来讲广东工伤鉴定出来的结果都会认定劳动者为工伤的,劳动者在被认定为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就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这也是劳动者所应享有的权利,如果认为自身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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