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的减刑假释 法律 关注:2.16W次 行贿罪的减刑标准 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标签: 劳动纠纷 减刑 行贿罪 工资福利 假释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4n08y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