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行为代理 法律 关注:2.13W次 身份行为可以代理吗不能,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不能代理。如设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一般情况下,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 《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标签: 收养赡养 收养 婚姻家庭 代理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413w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