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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承运人赔偿范围

海运承运人赔偿范围

海运承运人赔偿范围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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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承运人赔偿范围

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人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不可抗力;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托运人的过错;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人责任的;其他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损失。

1、货物的损坏按受损货物所减低价值或修理费赔偿。

2、赔偿的价格由交通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价格计算。

3、造成车辆、设备损坏或第三者物质损失,按损坏或损失部分的价值赔偿。

4、承、托双方彼此之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货物运抵到达地点的次日起算,不超过一百八十日。赔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六十日内处理。

5、承、托双方在履行公路货运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货运合同在,承运人有义务将托运人的货物安全、及时的送达到目的地,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除外。而实践中,货运合同也是可能出现解除的情况,至于货运合同怎样解除,律师365小编也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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