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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屋公积金贷款新规定

红河州住屋公积金贷款新规定

红河州住屋公积金贷款新规定
请问住屋公积金异地贷款2023年有新的规定吗?
个人住屋公积金贷款:是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屋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屋、集资合作建房的住屋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屋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屋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屋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屋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屋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屋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个人住屋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屋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屋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屋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屋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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