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内容是些什么 法律 关注:5.52K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内容是些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 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标签: 保护法 未成年人 第六条 损害赔偿 妇幼权益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1k014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