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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房屋买卖转让费用

民宅房屋买卖转让费用

民宅房屋买卖转让费用
房屋买卖转让费到底是买方出还是卖方出
房屋买卖转让费用分责具体如下: 1、契税: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   2、营业税(卖方):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屋价的5.5%收取;   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   6、经济适用房需到年限方可转让,转让时根据各地政策缴纳不同的土地出让金,   7、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由于目前各中介公司的收费各不相同,这需要具体咨询相关的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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