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举证函超出1年
- 法律
- 关注:1.66W次
工伤认定书超出一年会怎样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1年的时效,是从工伤发生之日起计算的。超过一年的,就算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也不会受理。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0eo79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