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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底薪是什么意思?

无责任底薪是什么意思?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无责任底薪吧,这在销售行业其实存在的情况较多。很多销售人员其实都是实行的无责任底薪,即所在的单位给予他们的工资底薪很少,但只要能够多拉一些客户、多买一些东西,那么提成是非常可观的。那究竟无责任底薪是什么意思呢?下文就让本站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无责任底薪是什么意思?

一、无责任底薪是什么意思

所谓无责任底薪,是指员工即使没能完成用人单位所下达的任务指标也可以拿到该单位所规定的最低薪水,所谓责任底薪就是你必须得完成单位所规定的任务,如果一点没完成就没有薪水,因此我们在 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时要提防公司提出的责任底薪,用人单位常常拿责任底薪这种模糊的概念来骗劳动者白白地为他们工作。

无责任底薪,指员工不用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指标就能得到的薪水,员工对此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有一点“不劳而获”的意思。

简单地说,就是员工每个月“保底”的薪水。对于得到无责任底薪需要付出什么,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要求,不少公司仅要求员工每天坐班或出去跑业务就可以给无责任底薪。而很多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并没有意识到工资≠无责任底薪,所以上当受骗。

无责任底薪基本上是指员工本本分分、规规矩矩地完成最基本的工作且没有违反公司规定而得到的出于鼓励目的的薪水。而工资既可以指总收入又可以指某项单独的薪水,很明显是有空可钻。

二、无责任底薪的相关规定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另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拒不支付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无责任底薪其实只能算是非常态的工资支付方式,很多时候劳动者找工作其实都是不愿意实行这样的工资形式,还是愿意每个月固定领取一定数额的工资,而这显然会比无责任底薪要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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