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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一、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的,提供不受理决定书或其他证明;

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

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

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

劳动者的考勤记录或其他证明出勤情况的证据;

工资标准的证明;

加班情况及工资标准的证明;

拖欠的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

单位的工商资料或其他证据;

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二、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复印件的应带原件核对。

2、受理。

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通知当事人。

3、委托。

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4、举证。

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因用人单位应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

5、审理。

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申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6、裁决。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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