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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损失是怎么算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损失是怎么算的?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损失是怎么算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损失是怎么算的?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给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到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如果存在违法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一笔经济补偿的,对于补偿的标准就会按劳动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一般工作的年限越长所存在的补偿金就会越多,所以,对于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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