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劳动工伤 >劳动合同 >

医疗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医疗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医疗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医疗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医疗期,如果单位拟解除劳动合同,其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是否还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工作。如果不能再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需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则单位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的?

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员工医疗期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标签: 劳动合同 医疗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ongshang/laodong/7kxvk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