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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在农村当中,存在大量的将农村土地进行出租的现象。这一行为不仅能够减少土地的荒芜,还可以实行机械化的耕作。那么,在进行农村土地租赁过程中,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本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具体介绍。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在《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相关要求: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一般情况下,农村的土地都是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的,如果是出租给其他人或单位的话,那么就需要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否则的话,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也是无效的。本站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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