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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过期人身损害赔偿怎么办?

工伤认定过期人身损害赔偿怎么办?

工伤认定过期人身损害赔偿怎么办?

根据规定,单位申报工伤认定,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提出,而职工本人申请的,则最长不超过一年。可是有时候,因为种种原因,职工没有来得及申请工伤,导致迟迟拿不到工伤赔偿。这样,对职工来说利益是一种损害。那么,工伤认定过期人身损害赔偿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工伤认定过期人身损害赔偿怎么办

工伤认定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职工因工受伤,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也未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致使职工无法取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职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可直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是有期限要求的,超过的话提出申请劳动局不予受理,这样也不是说拿不到赔偿款。工伤认定过期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用发起诉讼的方式,向用人单位主张民事赔偿。在起诉之前,当事人写一份诉讼状,写清楚要求赔偿的数额、工伤的事实,并用证据来证实自己的观点。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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