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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户房屋契税应该怎么算

回迁户房屋契税应该怎么算

应该赔偿部份免交契税,补差价部份按实际税率征收。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屋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屋而重新购买住屋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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