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的办证义务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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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负有的办证义务主要分两部分:
一是初始登记时以其为主的办理义务;
二是买受人申办产权时其所承担的协办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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