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该如何补偿
- 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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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进行的公租房的补偿一般实行的是下面的这些标准:
1、公租房按私有产权房的90%补偿。
2、被拆迁人若为无房户且面积小于43平方的一律享受低43平方米的安置房,即在43平方米范围内多出原居住面积的免费得到。
3、在其他地方有商品房的仍可以得到货币补偿或安置房,安置面积以货币补偿数额确定。
4、若是父母的名下的公租房,其儿子在别处有商品房不影响父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应当出具裁决书。 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三)裁决的依据、理由;
(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五)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
(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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