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

公租房拆迁补偿款哪些人可有权分割

公租房拆迁补偿款哪些人可有权分割

有权分割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人有三类:
1、公房承租人。是指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取得公房租赁凭证的承租人。
2、共同居住人。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屋或者虽有其他住屋但居住困难的人。
3、被认定为居住困难户托底保障的人。一般与承租人或共同居住人存在婚姻关系或者子女关系,符合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居住困难户给予托底保障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公租房拆迁补偿款哪些人可有权分割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fangchan/fangwuzulin/6oowe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