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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怎么申请公租房

深圳怎么申请公租房

深圳怎么申请公租房
律师解析:1.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
2.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1)受理并审核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需要补交材料的,补交后初审。
(2)比对申请人所录入的信息与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信息是否一致。
(3)结合系统端口所反馈的社保、拥有房产、转让房产、租住保障性住屋等信息,进一步审核并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屋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
不符合公共租赁住屋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市主管部门终审。
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屋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屋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
5.终审符合公共租赁住屋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
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6.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屋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屋或者住屋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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