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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和买卖不破租赁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房屋抵押和买卖不破租赁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房屋抵押和买卖不破租赁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抵押和买卖不破租赁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向法院递交诉讼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先抵押后出租是否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

先抵押后出租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只有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抵押行为才适用该原则,租赁合同效力不受影响。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生活中,因为房屋抵押而引发的买卖不破租赁纠纷还是很多的,主要是人们并没有弄清楚,房子在先抵押后出租了的情况下是不能成立买买不破租赁的,因为产权人在出租房子的时候,不会去过问抵押权人的意见的,抵押权人如果行使抵押权,是有权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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