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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城市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有这么几种情况:
一、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从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超越代理人权限签订的又未经追认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比如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无效;或者,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那么超过部分无效;再比如,必需经由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三、房屋租赁期限过长,如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四、共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效,在共有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共有房屋的出租应当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则所订租赁合同在共有人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将被认定无效;
五、房屋转租的无效情形,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擅自将房屋转租,出租人可主张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无效。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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