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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市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市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为了宏观的调控我国的屋价市场,目前我国针对屋价做出的最主要的政策就是在购房上面的限购政策。购买二套房和一套房的首付比例好多地方就是不一样的,通常情况下肯定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要高于一套房。下面小编要为大家介绍的是常州市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常州市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屋公积金个人住屋贷款利率的1.1倍。

二、第二套房政策

2010年6月4日住屋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屋贷款中第二套住屋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1、商业性个人住屋贷款中居民家庭住屋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屋数量进行认定。

2、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屋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屋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屋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屋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屋,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屋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屋,又申请贷款购买住屋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屋的。

4、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屋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屋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屋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屋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屋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屋贷款。

三、第二套房契税怎么算?

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各类型房屋均价低于各区的房管局市场指导价的收费标准为:

(1)面积小于90平米买方首套房子契税:评估价格的1%

(2)面积大于90小于144平米买方首套契税为:评估价格的1.5%

(3)高于该区的市场指导价格,面积大于或等于144平米,买方不是首套二套房契税或二套以上房产契税:评估价格的3%。

税费:买方税:契税按总价1.5%。卖方税:个税1%,房产证满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宅免交。营业税5.5%,房产证满5年免交。双方税:印花税按总价万分之一,其它手续费数百。以上税费通常都由买方出。

常州市的二套房的首付比例,目前的规定是不得低于屋价的60%。我们可以看出这个二套房的比例还是比较高的,因此如果常州市公民想要购买二套房的话,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还有就是在购买二套房的时候,住屋公积金的利率也不一样。

标签: 套房 首付 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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