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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重要精神,满足群众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新期待与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新需求,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建设和谐社会,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农业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单位共同倡导开展“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公安部

文       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2008-08-01

实施时间:2008-08-01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工作文件

一、内涵和总体目标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是指通过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注册、自愿、有组织服务为主要形式,吸纳所有热爱消防公益事业的社会成员参加消防知识、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发挥消防志愿服务的专业优势,深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寨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救助为辅的系列公益行动。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促进社会平安、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形式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执行《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中青发[2006]55号)的规定,分别建立如下组织:

(一)成立“‘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附后)。“‘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是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其日常管理、人员聘用、定岗定责等工作,履行对全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的组织指导、项目规划、统筹协调,制定工作章程、实施细则及表彰奖励等职责。公安部消防局协助做好全年工作计划、相关活动项目规划、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托共青团组织,成立“××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共青团组织领导或当地有一定社会影响、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人士担任。建立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地区消防志愿者行动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活动实施,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和各市(地、州、盟)依托当地共青团组织,成立“××市(地、州、盟)消防志愿服务总队”,总队长由共青团组织领导或当地有一定社会影响、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人士担任。建立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地区消防志愿者行动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活动实施,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四)各直辖市的区(县),各省(自治区)的县(市、区、旗)依托当地共青团组织,成立“××县(市、区、旗)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大队长由共青团组织领导或当地有一定社会影响、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人士担任。建立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地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寨等消防志愿服务队的组建、人员招募、注册颁证、大型活动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接受当地消防志愿者组织的委托,负责对消防志愿者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和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培训时间、地点、培训教材、教员、经费等,另行规定。

(五)各消防志愿服务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当地消防志愿者组织的指导,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志愿者参加消防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社会活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预防和消防安全救助服务等工作。

(六)消防志愿者参加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自愿性、公益性、组织性三大特征。在组织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期间,有关单位应当为消防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等条件和保障。

三、建队程序

(一)招募条件。本着“自愿参与、人人能为、人人可为”的原则,凡年满14周岁以上(14岁至18岁只参加适合此年龄段的活动,并须有其监护人同意),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的社会成员,无论职业、学历、民族、国籍、信仰,进行专项注册,都可以成为“中国消防志愿者”,就近就便、力所能及地开展消防志愿服务。

(二)人员注册与培训。按照“先建组织、后招募”,“先培训、后发证”的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指导本地建立各级消防志愿者组织,根据社会消防工作需求,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广告等形式,公告招募消防志愿者相关事宜。

自愿成为中国消防志愿者的社会成员,在各消防志愿服务大队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专项注册。中国志愿者网()和“中国消防在线”网()将适时开通消防志愿者网上培训、知识测试、注册和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各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在消防志愿者申请注册之日起一个月内,委托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按照统一的《中国消防志愿者培训大纲》对消防志愿者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注册手续,颁发《中国消防志愿者证》。

(三)建队。各消防志愿服务大队结合志愿者的工作性质、所在区域、性别、年龄、服务志向、服务时间、服务需求等情况,按20人左右为一队编成消防志愿服务队,任命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明确队长、副队长和队员职责,向服务队授旗(牌),向队员发放服装等,并帮助指导服务队制定活动制度和服务计划。

已经建立的“青年消防志愿服务队”、“明星消防志愿服务队”、“妈妈防火团”等各类消防志愿者组织,由当地“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组织单位吸纳、注册(原名可以保留),进行统一培训和管理。

全国统一的“中国消防志愿者”标识及证章、服装式样可从“中国志愿者网”和“中国消防在线”网下载。

(四)建队目标。自2008年第三季度开始,在全国城乡的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寨普遍开展消防志愿者招募、消防志愿服务队组建、培训和表彰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志愿者组织体系并规范相关的管理、服务活动。基本目标为:三年内,每个县级行政区,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进行专项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的人数不少于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的3%;县及县级以上行政区普遍建立数量充足、管理规范、作用显著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并结合当地实际需求,开展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计划、有培训方案、有考核办法、有激励措施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四、服务内容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指导消防志愿者由易及难,由浅及深,围绕不同时期社会消防工作中心任务,以掌握“两知三会”(知道所在场所或单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火灾预防基本常识,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主要开展以下服务:

(一)宣传教育。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协助和参与重大消防法规和消防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活动;在消防站、教育馆或重大消防活动期间为群众提供消防咨询和服务等。

(二)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维护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寨的消防安全,积极参加本单位、本辖区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治理;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纠正消防违章行为;为预防和治理火灾隐患出谋划策等。

(三)消防安全救助。熟悉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寨消防设施情况和当地医疗急救联络方式;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警并熟练使用简易器材灭火;熟悉逃生路线和方法,能协助组织群众进行安全疏散;掌握徒手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初级急救技能,可对伤员进行基本的救护。

每年11月9日的全国“消防日”、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各级消防志愿者组织均应积极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五、经费保障

消防志愿者组织和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由共青团组织和公安消防部门共同筹集。主要包括下列来源:

(一)政府财政支持;

(二)社会捐赠;

(三)志愿服务对象的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志愿服务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有关部门及消防志愿者监督。

六、评选表彰

每年11月9日(消防日),由“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或其成员单位对优秀的消防志愿者和服务队进行表彰,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其奉献精神和参与社会消防工作所取得的社会效益。

七、工作要求

各级文明办、公安、教育、民政、农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安全监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和组织,要将“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作为服务社会、维护和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扶持、指导和配合相关工作,使其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推动消防工作和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新的发展,为促进社会平安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 李建国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主 任: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卢雍政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成 员: 郭铁男 公安部消防局局长

李世雄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

侯宝森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副部长

陈瑞峰 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副组长

张泰青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戚锦芳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巡视员

贾广东 农业部经管司副司长

李建军 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副巡视员

李宗达 国家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巡视员、副司长

黄晓新 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副司长

黄智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二司副司长

段佑武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副巡视员

徐玉珍 全国妇联办公厅巡视员

张淑爱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副部长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李世雄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兼)

侯宝森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副部长(兼)

副主任:罗秀华 公安部消防局宣传处副处长

廖 恳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项目规划处处长

黄英锋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项目规划处副处长

周久经 公安部消防局宣传处副处长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联络员名单

董 青 中央文明办调研组研究处处长

刘彦波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调研员

张永英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城市处调研员

侯美茹 农业部经管司体系建设处副处长

张 彤 文化部社会文化司调研员

王小亮 国家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宣传处副处长

毛士彤 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印刷管理处处长

夏君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二司三处处长

原成刚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调研员

王建林 全国妇联办公厅人事保卫处处长

王 平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应急工作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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